- 申请人(包括香港居民及内地居民)必须已开立:
- 「个人税务网站」(ITP)帐户(适用于独资业务、合伙业务及独资业务的分行业务的申请)
- 「商业税务网站」(BTP)用户帐户(适用于分行业务的申请)
- 费用:
- 请按此参阅收费表[只提供繁体中文及英文版本]
- 网上付款方式:
- 信用卡(JCB/VISA/万事达卡/银联卡)
- 缴费灵(不支援流动装置付款)
- 转数快(不支援流动装置付款)
- 申请人一般会于成功提交申请后两个工作天内收到电邮通知,通知其申请结果可供下载。有关电邮通知会发送到申请人所提供的电邮地址
- 申请人可于电邮通知发出起计两个月内,使用「税务易」的「检视及下载申请结果」服务,以交易参考编号取得电子商业登记证及/或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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