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经营者(包括香港居民及内地居民)必须已开立:
    • 「个人税务网站」(ITP) 帐户(适用于独资业务)
    • 「商业税务网站」(BTP)用户帐户(适用于已开立BTP公司帐户的公司)
  • 如其业务或其分行的商业登记资料已经更改,业务经营者须于有关资料变更后的 1 个月内,作出通知
  • 业务经营者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税务易」服务提交通知
  •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提交通知
  • 商业登记署一般会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天内更改商业登记资料并以邮寄方式发出经修订后的商业或分行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