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经营者(包括香港居民及内地居民)必须已开立:
-
「个人税务网站」(ITP) 帐户(适用于独资业务)
-
「商业税务网站」(BTP)用户帐户(适用于已开立BTP公司帐户的企业)
-
业务经营者须于其业务/分行结业起计 1 个月内,作出通知
-
业务经营者可透过「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税务易」服务提交通知
-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提交通知
-
商业登记署一般会于收到通知后21个工作天内将回复寄往业务结业后的通讯地址/总行业务地址(如属分行结业)
- 请按此参阅税务局网頁有关取消商业登记的详情。
- 请按此参阅税务局网頁有关新税务入门网站的详情。
-
查询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