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香港居民、内地居民及内地注册公司
  • 非香港公司须在香港设立营业地点后的一个月内申请注册为「注册非香港公司」
  • 申请方法:
    •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透过「电子服务网站」递交网上申请
按此参阅「电子服务网站」用户登记的详情[只提供繁体中文及英文版本]。
  • 申请人所需文件:
    • 注册非香港公司的注册申请书(表格 NN1) ;
    • 对公司的组织作出规定的文书的经核证副本,例如宪章、法规或组织章程大纲及组织章程细则;
    • 公司注册证明书或同等性质的文件的经核证副本;
    • 公司最近期发表的帐目的经核证副本 ; 及
    • 致商业登记署通知书 (IRBR2)[只提供繁体中文及英文版本]
按此参阅拟备申请文件的详情[只提供繁体中文及英文版本] 。
  • 费用:
  • 付款方式:
    • 在电子服务网站预付款帐户中扣除
    • 信用卡(VISA、万事达卡、JCB 或银联)
    • 电子钱包(Apple Pay 或 Google Pay)
    • 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服务
  • 公司注册处会发出「非香港公司注册证明书」及「商业登记证」(见注1)。
  • 一般会于9个工作天内获发电子证书,下载证书的电邮通知会发送到交付申请的注册用户的信息匣和注册电邮地址。
按此参阅详情[只提供繁体中文及英文版本]。

注1:「商业登记证」只会发给仍未依据《商业登记条例》(第 310章)登记其业务的注册非香港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