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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资格
- 本港登记及领有有效车辆牌照的私家车的登记车主
- 持有有效可驾驶私家车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及备有有效的香港汽车第三者风险保险
- 如登记车主为注册公司,该公司必须以书面授权一名人士作为申请人。获授权人士也必须持有有效可驾驶私家车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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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资格
- 有关私家车可以由不多于两名指定司机驾驶进入澳门停车场,其中一名司机必须为申请人。 (即登记私家车车主本人,或获公司车主授权提出申请的人士)。如登记车主为注册公司,另一名指定司机亦须获得该公司以书面授权。
- 持有可驾驶私家车的香港正式驾驶执照
- 仅限指定司机驾驶有关私家车,其他人士不得驾驶。
港珠澳大桥澳门口岸泊车转乘计划
程序二
所有涉及香港牌证及内地「备案」预审的手续由运输署统筹。运输署会在获申请人同意后,将申请人、车辆及司机的资料转交内地政府以处理申请手续。粤港两地政府会各自审查申请。
程序一:(向运输署申请「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许可证」))- 申请人可透过互联网递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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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文件:
- 授权书(只限公司登记车主)
- 第二名登记司机同意书(只限申请多于一名登记司机)
程序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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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须
- 购买澳门及内地所需的车辆保险;及
- 登入内地「信息平台」上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俗称「交强险」)以获取正式「备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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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根据澳门交通事务局公告,如申请人已持有有效的往来粤港车辆封闭道路通行许可证或「澳门转乘计划」之许可证,澳门停车场可免预约进场,仅当停车场车位余额少于600个时,需先网上预留车位方可进场。
- 私家车司机及乘客在澳门停车场泊车及办理入境手续后,可在澳门口岸转乘公共交通前往澳门其他地区。
- 申请人必须确保出发前预留足够时间(特别于长假期两地政府暂停办公),完成所有相关手续,以便顺利按时驾车过境。
- 申请一经递交,申请人便不能撤销或更改任何有关车辆及司机的细节(例如:增加、取消或更换指定司机;更换车辆(即使沿用同一车辆登记号码);或转换车辆登记号码),否则申请人必须重新申请,而已缴付的有关费用亦不予退回。签发给特定车辆的许可证也不可以转让。
- 两地政府机关一般需约十二个工作天处理申请。
- 另外,两地政府办公时间及假期有所不同,特别于长假期期间两地政府会暂停办公,申请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或需要更长时间完成。
- 运输署会透过电邮将处理结果通知申请人。
- 成功的申请人会收到由运输署寄出的批准通知书及「许可证」。
- 请按此到相关部门网站参阅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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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询方法
- 电邮:tdenq@td.gov.hk
- 电话: (852) 2804 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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