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香港及内地居民
  • 纯粹供有关人士申请各类入境签证(包括旅游、升学或居住等),或申请领养小孩之用。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 申请人须透过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 (https://www.es.police.gov.hk)提交申请。

    请注意:由2026年1月1日起,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已停止接受身处香港以外地区申请人以邮寄、投递箱或安排代表递交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及付款。有关申请须透过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https://www.es.police.gov.hk) 递交申请。

  • 所需文件
  1. 申请表格(正本)
  2. 同意接受套取指模书(正本)
  3. 申请人资料填报表(只适用于与签证相关之申请)(选填)
  4. 香港身份证(如为香港居民)/有效的旅行证件(影印本)
  5. 由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发出的信件(影印本)
  6. 证明该申请人与签证主申请人的关系之文件(影印本)
    (只适用于在上述第5项的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信件中并未载有申请人姓名的情况)
  7. 家长/监护人同意书(只适用于18岁以下的网上申请人)
  8. 由申请人现居地执法机构/领事馆替申请人印取的全套指纹(正本),请按此到相关部门网站参阅详细要求。
  • 费用
    • 港币311元
  • 付款方式
    网上申请
    • 网上服务申请平台接受信用卡、转数快及缴费灵方式付款。

    请注意:由2026年1月1日起,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已停止接受身处香港以外地区申请人以邮寄、投递箱或安排代表递交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及付款。有关申请须透过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https://www.es.police.gov.hk) 递交申请。

  • 办事处在申请审核完成后,将在申请人成功套取指纹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结果发给相关方。
  • 如果香港警务处并无申请人的犯罪纪录:
    •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将发给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
    • 申请人并不会收到相关证明书的正本或副本。
  • 如果申请人有犯罪纪录:
    • 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及申请人分别收到申请结果,表明不能就申请人发出「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并且列出犯罪纪录资料。
  • 如申请人正接受香港警务处/香港执法机构调查,或是香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或是欠交罚款(包括交通违例事项)的人士:
    • 申请将不会获进一步处理,直至有关事件结束。
    • 申请人将获通知其申请有待相关事件结束才会获处理,并说明后续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