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香港及内地居民
- 纯粹供有关人士申请各类入境签证(包括旅游、升学或居住等),或申请领养小孩之用。为任何其他目的而要求签发「无犯罪纪录证明书」的申请将不予以受理。
申请人须透过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 (https://www.es.police.gov.hk)提交申请。
请注意:由2026年1月1日起,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已停止接受身处香港以外地区申请人以邮寄、投递箱或安排代表递交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及付款。有关申请须透过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https://www.es.police.gov.hk) 递交申请。
-
申请人如符合以下列明条件,一般毋须提交指纹*:
- 以「智方便」户口透过网上服务申请平台递交申请;及
- 申请目的不是与儿童或精神上无行为能力人士的事务有关(例如:领养小孩)。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符合以上列明条件的申请人仍可能被要求提交指纹以确认其身份。
- 所需文件:
- 费用
- 港币311元
- 付款方式
网上申请- 网上服务申请平台接受信用卡、转数快及缴费灵方式付款。
请注意:由2026年1月1日起,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已停止接受身处香港以外地区申请人以邮寄、投递箱或安排代表递交的方式递交申请文件及付款。有关申请须透过香港警务处网上服务申请平台(https://www.es.police.gov.hk) 递交申请。
- 网上申请为最高效及便捷的途径,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办事处强烈建议通过网上递交申请。符合所列条件的申请,处理时间为15个历日。亲自到办事处提交的申请或在特殊情况下需要额外处理的个案将需要更长时间,但办事处会致力在28个历日内完成。
- 如果香港警务处并无申请人的犯罪纪录:
- 「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将发给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
- 申请人并不会收到相关证明书的正本或副本。
- 如果申请人有犯罪纪录:
- 有关领事馆/移民局/政府部门及申请人分别收到申请结果,表明不能就申请人发出「无犯罪纪录证明书」,并且列出犯罪纪录资料。
- 如申请人正接受香港警务处/香港执法机构调查,或是香港刑事诉讼中的被告人,或是欠交罚款(包括交通违例事项)的人士:
- 申请将不会获进一步处理,直至有关事件结束。
- 办事处将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后续手续。
- 请按此到相关部门网站参阅详情。
- 查询方法
快速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