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内地渔工(申请人)和船东(在港保证人)
  • 申请人应持有由内地政府为港澳流动渔船内地渔工签发的有效「出入境通行证」。
  • 在港保证人必须为香港渔民或香港登记的渔业公司或经营收渔船的香港公司,并需先向渔农自然护理署申请配额。
  • 申请人及保证人须填写网上申请表。
  • 所需文件:
    • 申请人的出入境通行证
    • 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提交网上申请。

  • 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五个工作天处理申请。
  • 入境处将申请结果通知书电邮予在港保证人。
  • 费用
    • 进入许可的费用为230港元。
  • 付款方式
    • 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或「缴费灵」或「转数快」支付。
  • 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