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請来港就业的内地中国居民。
  • 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 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 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 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 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 薪酬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参阅所需递交的文件及提交网上申请。

  • 入境处在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星期处理申请。
  • 入境处会将申请结果通知书以电邮、传真或信件邮寄(如适用)予雇主或其授权代办人。

请按此查询申请进度。

  • 费用
    • 进入许可的费用为$230。
  • 付款方式
    • 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缴费灵」或「转数快」缴付。
  • 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
  • 获批准来港的内地中国居民,须向有关内地当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和有关的赴港签注。持有具相关赴港签注的通行证的申请人于办理入境手续时,须一并出示储存在其个人流动装置或列印在一张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并透过入境柜枱的光学阅读器扫描「电子签证」上的加密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