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根据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申请来港就业的内地中国居民。

  • 非本地毕业生
    • 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非本地学生注1
    •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事务处(下称「入境处」)递交在港就业申请,属于非本地应届毕业生类别。
    • 非本地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回港就业申请,则属于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类别。
  •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
    •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是指修读内地与香港的大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设立的高等教育合作办学机构所提供的全日制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或更高资历的毕业生。
    •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即毕业证书所载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内向入境处递交来港就业申请,属于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类别。
    • 大湾区校园毕业生如在毕业日期起计的六个月后递交来港就业申请,则属于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类别。

注1:非本地学生指持入境事务处处长签发的学生签证/进入许可來港就讀的人士。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参阅所需递交的文件及提交网上申请。

  • 就非本地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将于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两星期处理。
  • 就非本地非应届毕业生/大湾区校园非应届毕业生的申请,入境处将于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四星期处理。
  • 入境处会将申请结果通知书以电邮、传真或信件邮寄(如适用)予申请人或其授权代办人。

请按此查询申请状况。

  • 费用
    • 进入许可的费用为$230。
  • 付款方式
    • 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缴费灵」或「转数快」缴付。
  • 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
  • 获批准来港的内地中国居民,须向有关内地当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和有关的赴港签注。持有具相关赴港签注的通行证的申请人于办理入境手续时,须一并出示储存在其个人流动装置或列印在一张A4白纸上的「电子签证」,并透过入境柜枱的光学阅读器扫描「电子签证」上的加密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