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于以受养人身份申请来港居留的内地中国居民。

  • 保证人如属获准来港就业(以专业人士、开办/参与业务的企业家或受训人士的身份)、就读(获准来港在本港颁授学位的院校修读全日制本地学士学位或研究生课程注1)或根据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注2、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或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来港的人士,其下列受养人可申请来港居留:
    • (i) 其配偶;或
      (ii) 其根据缔结当地有效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或异性民事结合的另一方,而该身份是缔结当地机关合法和官方承认的注3;以及
    • 其18岁以下未婚及受养的子女。
  • 以受养人身份来港居留的申请,如符合下列条件,可获考虑批准:
    • 申请人与保证人能提供合理的关系证明;
    • 申请人没有任何已知的不良记录;以及
    • 保证人能够把受养人在港的生活条件维持在基本水平以上,并为他/她提供适当的居所。

注1:本地课程指修毕后可获本地学位颁授院校颁授学位的课程;而非本地课程则指修毕后只可获非本地院校颁授学位的课程,不論有关课程是否由本地与非本地院校合办。

注2: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已由二零一五年一月十五日起暂停,直至另行通知为止。

注3:为免生疑问,上文“民事伴侣关系”和“民事结合”用语,是指一种法律制度,其性质类似于婚姻中的配偶关系。根据香港以外的法律缔结的同性民事伴侣关系、同性民事结合、“同性婚姻”、异性民事伴侣关系和异性民事结合,只限于在缔结当地获法律和官方承认的关系。这些关系通常有以下特质:(a)关系的缔结及解除是由缔结关系当地施行的法律条文所规定;(b)关系须于由缔结关系当地施行的法律条文所指明的主管当局注册;(c)注册由主管当局签发的文书所证明;及(d)关系的各方共同承诺类似于婚姻中的配偶般长久地共同生活,不容他人介入。这些关系并不包括事实配偶、同居伴侣、未婚夫/未婚妻等。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参阅所需递交的文件及提交网上申请。

  • 入境事务处在收齐所需文件后,一般需时六星期处理申请。
  • 入境处会将申请结果通知书以电邮、传真或信件邮寄(如适用)予申请人或其授权代办人。

请按此查询申请状况。

  • 费用
    • 进入许可的费用为$230。
  • 付款方式
    • 如申请表格是直接递交入境处,申请获批准后,入境处的申请结果通知书上均附有付款的网页连结。有关费用可透过该网页连结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网站或透过入境处流动应用程式,以信用卡﹑「缴费灵」或「转数快」缴付。
  • 付款成功后,申请人随即可自行下载或列印「电子签证」。
  • 获批准来港的内地中国居民,须向有关内地当局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通行证)和有关的赴港签注。持有具相关赴港签注的通行证的申请人于办理入境手续时,须一并出示其获发的「电子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