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居民

当香港居民在内地遇困时,知道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能够提供甚么协助是十分重要的。本文将介绍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协助,以及如被拘留或遭遇严重意外或伤亡时的处理方法。

当香港居民身处内地时,香港特区政府可以提供的协助:

  • 如丢失了身份证明文件,可为其签发入境许可证以便返回香港。
  • 如遭遇严重意外或伤亡,可将情况通知其在港的亲属,并就有关的程序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 应其要求,联络其在港亲友,请他们给予金钱上的援助。
  • 收到内地执法机关有关该香港居民被拘留或逮捕的通知后,把情况转告其在港的亲属。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自2001年起以行政安排的形式,在尊重双方有关法律的基础上与内地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就双方居民非正常死亡及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或被刑事检控的个案作出相互通报。
  • 应其亲友的要求,就该香港居民被拘留或逮捕的个案,向内地执法机关了解情况。
  • 应其本人或其亲友的要求,提供有关内地律师的资料。
  • 提供其他有关的咨询服务。

香港特区政府不能够提供的协助包括:

  • 按照「一国两制」原则,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为香港居民提供协助时,不能干涉内地的司法制度及行政运作。
  • 不能袒护香港居民的违法行为、不能为香港居民开脱罪责。
  • 不能协助香港居民在住院治疗、羁押或服刑期间获得比内地居民较佳的待遇。
  • 不能代香港居民支付酒店、律师、医疗及交通等的费用或其他款项。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