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适用于任何人士/公司(包括香港居民、香港注册公司、内地居民和内地注册公司)
  • 以下申请人可登记成为电子服务网站的用户
  1. 自然人可以登记个人用户帐户。
  2.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在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本地公司及注册非香港公司,均可登记CR公司用户帐户。
  3. 只根据《商业登记条例》(香港法例第310章)在税务局注册的业务,可登记BR 实体用户帐户。
  4. 如申请人不属于以上三种用户类别可登记其他非个人用户帐户。
用户类别(i),(ii) 及(iii) 可订用全部提供的电子服务。用户类别(iv)只可订用电子查册服务及取览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服务。
  • 申请人可透过互联网递交申请。
  • 申请人所需文件:
订用的服务 申请人类别
个人 CR公司 BR实体 其他非个人
电子提交服务
  • 身分证明文件,包括香港身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身分证或护照(适用于非香港身分证持有人)
不适用
  • 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副本
不适用
取览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服务
  • 身分证明文件
  • 能证明申请人具特定指明人士资格的文件
详情请参阅资料小册子《关于申请披露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所需提供的额外文件》 (只提供繁体中文和英文版本)
  • 身分证明文件
  • 能证明申请人具特定指明人士资格的文件
  • 授权书
详情请参阅资料小册子《关于申请披露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所需提供的额外文件》 (只提供繁体中文和英文版本)
电子查册服务 不适用

注:以电子方式提交的身分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须为经核证为真实的副本。另外,系统亦接纳下列数码证书作为身分资料的证明: (i) 香港邮政电子证书(个人);或 (ii) 电子核证服务有限公司发出的个人ID-Cert。

  • 请点击“快速连结”下的按钮,透过「电子服务网站」递交网上申请。
  • 费用:
    • 订用电子查册服务:登记主要帐户的每年费用为港币 500 元,而每个其后帐户的每年费用则为港币 100元。
    • 订用电子提交服务或取览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服务:免费
  • 付款方式:
    • 在电子服务网站预付款帐户中扣除
    • 信用卡(VISA、万事达卡、JCB 或银联)
    • 电子钱包(Apple Pay 或 Google Pay)
    • 缴费灵即时网上购物服务
    • 转数快
  • 所需的审批时间要视乎申请人所订用的服务及所需提交身分证明文件或其他证明文件以供核实。

电子提交服务

  • 只适用于用户类别(i)及(iii)
  • 用户类别(i) - 个人用户
    • 如申请人使用数码证书及「智方便」:如资料正确无误,系统将会即时接纳申请。
    • 如申请人提交身分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核证副本:完成审核所需时间一般为4-5个工作天。
    • 如申请人亲临公司注册处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正本:职员一般会在查核文件后,即时接纳申请。
  • 用户类别(iii) - BR 实体
    • 如申请人提交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副本:完成审核所需时间一般为4-5个工作天。

取览不提供的资料/受保护资料服务

  • 适用于所有用户类别
    • 如申请人提交身分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核证副本:完成审核所需时间一般为10个工作天。
    • 如申请人亲临公司注册处出示身分证明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的正本:职员一般会在查核文件后,即时接纳申请。

电子查册服务

  • 适用于所有用户类别
    • 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识别资料,但无须就任何用户提供身分证明文件证明。系统会即时接纳申请。
  • 如申请的任何一项服务类别获接纳后,系统一般会于一个小时内发出启动帐户的电邮通知。开始提供已订用的个别服务的电子通知书会另行发出到申请人登记的电邮地址。用户在启动帐户后,可使用已成功订用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