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推出「综合社会保障援助长者入住广东院舍试验计划」(「试验计划」),计划由2025年10月1日开始推行,为期三年,旨在资助选择赴粤养老的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受助长者入住「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下的安老院(指定安老院),提升生活质素。
- 每名合资格长者除可领取综援金外,还可在「试验计划」下每月获发港币5,000元资助,名额共1 00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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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惠长者必须符合下列规定,方可申请「试验计划」:
- 符合资格参加或已参加「综援长者广东及福建省养老计划」(「综援养老计划」)注的综援受助长者;
- 即将或已经入住「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下的指定安老院(请按此参阅指定安老院名单);及
- 没有同时获社会福利署(社署)或其他机构资助安老院住宿费用。
要符合「综援养老计划」的申请资格,申请人除必须通过综援计划的入息及资产审查外,还须:
- 是香港永久居民,在本港居住最少7年;
- 年龄65岁或以上;及
- 在紧接申请日前,已连续领取综援金最少1年(在该年内如曾停止领取综援金合共不超过10天,亦视为符合这项规定)。
- 申请人若是香港公屋住户,则必须在离港前交回所租住的公屋单位或删除租约上的户籍。
- 正在广东省领取「综援养老计划」款项的受助长者可在内地向「试验计划」认可服务机构新家园协会提出申请,他们无须返回香港完成有关手续。
- 香港的综援受助长者须向负责其个案的社会保障办事处及认可服务机构,分别提出参加「综援养老计划」及申请「试验计划」,所有申请手续均须在香港办理。
- 申请人如经医生证明身体状况不适宜作出声明,应由获社署核准代其申领综援/「综援养老计划」的受委人签署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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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受委人需填妥「试验计划」申请表连同下列所需文件之副本交予认可服务机构审核:
- 申请人的香港身份证/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
- (如申请由受委人提出)受委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 申请人领取综援/「综援养老计划」的指定香港银行帐户证明文件(文件须清楚显示帐户持有人姓名及帐户号码);及
- (如申请由受委人提出)受委人代申请人领取综援/「综援养老计划」的指定香港银行帐户证明文件(文件须清楚显示帐户持有人姓名及帐户号码)。
- 不需收费
- 认可服务机构在接获「试验计划」申请表后,会与申请人/受委人联络及会面,审核相关文件并协助其完成有关的申请手续。
- 申请人/受委人或其家人需自行在参与「试验计划」的指定安老院名单内选择合适的安老院,并自行办理入住手续。
- 社署会向受惠长者/受委人发出通知书,通知其申请「试验计划」的结果及发放资助的安排。
- 社署会按月将「试验计划」资助金额港币5,000元以自动转账形式存入受惠长者领取或受委人代领取综援/「综援养老计划」的指定香港银行户口。
- 请按此到相关部门网站参阅「试验计划」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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