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經營者(包括香港居民及內地居民)必須已開立:
    • 「個人税務網站」(ITP)帳戶(適用於獨資業務)
    • 「商業税務網站」(BTP )用戶帳戶(適用於已開立BTP公司帳戶的公司)
  • 如其業務或其分行的商業登記資料已經更改,業務經營者須於有關資料變更後的 1 個月內,作出通知
  • 業務經營者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税務易」服務提交通知
  •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提交通知
  • 商業登記署一般會於收到通知後5個工作天內更改商業登記資料並以郵寄方式發出經修訂後的商業或分行登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