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業務經營者(包括香港居民及內地居民)必須已開立:
    • 「個人税務網站」(ITP) 帳戶(適用於獨資業務)
    • 「商業税務網站」(BTP)用戶帳戶(適用於已開立BTP公司帳戶的企業)
  • 業務經營者須於其業務/分行結業起計 1 個月內,作出通知
  • 業務經營者可透過「香港政府一站通」提供的「税務易」服務提交通知
  •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提交通知
  • 商業登記署一般會於收到通知後21個工作天內將回覆寄往業務結業後的通訊地址/總行業務地址(如屬分行結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