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申請人必須符合下述條件:
    • 年滿18歲,或未滿18歲而父母雙亡;及
    • 本身通常居住於香港或屬香港臨時居民
  • 適用於在報税表內沒有作出申請,並已開立「税務易」帳戶的人士
  • 提交方法
    •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登入「税務易」及選擇「選擇個人入息課税」服務
  • 申請期限
    • 申請個人入息課税必須於有關年度終結後兩年內(例如:申請2021/22年度的個人入息課税必須於2024年3月31日前提出)或有關年度的薪俸税、利得税或物業税評税或補加評税通知書發出後兩個月內,以期限較後者為準
  • 申請時無須提交證明文件,但須保留以便日後可提交查驗
  • 不需收費
  • 納税人經「税務易」成功提交申請後,熒幕會即時顯示「確認通知書」。
  • 税務局一般會在收到申請後21個工作日內回覆。
  • 按此到相關部門網站參閱詳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