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適用於香港居民及內地居民
- 持有香港身份證的申請人可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相關步驟如下:
- 填寫申請書
- 選擇領證辦事處
- 再次確認遞交
- 網上付款
- 確認通知
- 如申請人並非香港身份證持有人,可透過郵寄方式申請,或授權他人親身遞交申請。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遞交網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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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查結婚紀錄
- 費用
- 要申請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申請人須填寫一份申請書及繳交翻查結婚紀錄的訂明費用,即港幣140元。
- 付款方式
- 信用卡(只接受VISA、萬事達卡、銀聯卡及JCB)、繳費靈、轉數快或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於網上付款。
- 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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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結婚紀錄證明書
- 費用
- 無結婚紀錄證明書的費用會於領取文件時才收取,即港幣680元。
- 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已有結婚紀錄,申請人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申請人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並無需繳交額外費用。
- 付款方式
- 現金、易辦事、八達通、轉數快、內地電子錢包(只接受支付寶、微信支付及雲閃付App)、劃線支票或銀行本票(抬頭人註明「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以港幣付款。期票恕不接受。
- 費用
- 一般需時7個工作天。
- 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並無婚姻登記紀錄,申請人將於繳交訂明費用後獲發無結婚紀錄證明書;如翻查結果顯示申請人在香港已有結婚紀錄,申請人會獲發一封婚姻紀錄函件,註明申請人在港登記結婚的日期。
- 就網上申請
- 在申請人完成網上申請手續時,此項申請的領證日期會顯示於「確認書」內。
- 獲申請人授權的代表須親身前往所選擇婚姻登記處領取申請結果。
- 獲授權代表領取申請結果時須出示的證明文件:
- 申請人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遊證件(副本)
- 網上申請確認書列印本
- 獲授權代表的香港身份證或有效旅遊證件
- 有關授權書正本
- 申請人在香港以外的地方,或身在香港但能證明無法親身遞交申請及/或領取申請結果的證據
- 經公證人簽名認證和載有申請人個人資料及簽名的旅行證件副本(適用於申請人的旅遊證件並不是香港入境事務處所簽發)
- 請按此到相關部門網站參閱詳情。
- 查詢方法
快速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