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於根據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申請來港就業的內地中國居民。

  • 非本地畢業生
    • 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非本地學生註1
    • 非本地畢業生如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向入境事務處(下稱「入境處」)遞交在港就業申請,屬於非本地應屆畢業生類別。
    • 非本地畢業生如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後遞交回港就業申請,則屬於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類別。
  •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
    •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是指修讀內地與香港的大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於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設立的高等教育合作辦學機構所提供的全日制課程而獲得學士學位或更高資歷的畢業生。
    •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如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載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內向入境處遞交來港就業申請,屬於大灣區校園應屆畢業生類別。
    • 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如在畢業日期起計的六個月後遞交來港就業申請,則屬於大灣區校園非應屆畢業生類別。

註1:非本地學生指持入境事務處處長簽發的學生簽證/進入許可來港就讀的人士。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參閱所需遞交的文件及提交網上申請。

  • 就非本地應屆畢業生/大灣區校園應屆畢業生的申請,入境處將於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兩星期處理。
  • 就非本地非應屆畢業生/大灣區校園非應屆畢業生的申請,入境處將於收到所有所需文件後,一般需時四星期處理。
  • 入境處會將申請結果通知書以電郵、傳真或信件郵寄(如適用)予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辦人。

請按此查詢申請狀況。

  • 費用
    • 進入許可的費用為$230。
  • 付款方式
    • 申請獲批准後,入境處的申請結果通知書上均附有付款的網頁連結。有關費用可透過該網頁連結或香港政府一站通網站或透過入境處流動應用程式,以信用卡﹑「繳費靈」或「轉數快」繳付。
  • 付款成功後,申請人隨即可自行下載或列印「電子簽證」。
  • 獲批准來港的內地中國居民,須向有關內地當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通行證)和有關的赴港簽注。持有具相關赴港簽注的通行證的申請人於辦理入境手續時,須一併出示儲存在其個人流動裝置或列印在一張A4白紙上的「電子簽證」,並透過入境櫃枱的光學閱讀器掃描「電子簽證」上的加密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