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託人資格︰
    • 有特殊需要人士的家長或親屬;
    • 18歲或以上;
    • 於簽訂信託契約時並非未解除破產的人士;及
    • 香港永久性居民。
  • 受益人資格︰
    • 智障(包括唐氏綜合症)、精神紊亂或自閉症人士;及
    • 香港永久性居民和通常居住於香港。
  • 申請人可透過互聯網遞交申請。

請點擊“快速連結”下的按鈕提交網上申請。

  • 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於收到服務申請表後會在10 天內以電郵/電話聯絡你,進一步介紹「特殊需要信託」服務的詳情,討論細節,處理申請和說明所需的文件和程序等。
  • 特殊需要信託辦事處將以電郵/電話/會面形式跟進申請,並於適當時間通知申請結果。
  • 費用
    • 「特殊需要信託」在戶口啟動後,須收取劃一的年費。有關年費於每年10月1日按相關開支的變動調整。